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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本科2017届(2013级)毕业设计(论文)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11-25 22:44 来源: 点击量:

根据安排,导师出题,院系审题工作已经完成,现将后续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学生选题及导师填写任务书和工作计划

1、2016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,学生在网上选题 。

学生选题后即可与所选导师联系,请导师上网处理选题申请。

2、选题注意事项:

(1)每题限选一人。

(2)保送本校研究生原则上只可选本导师题目。

(3)赴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也需要在网上选题,需填写《西电教〔2016〕87号毕设》中附件3,并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我邮箱。

二、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5日,毕业设计导师和学生见面,由导师为学生布置前期工作,填写《毕业设计任务书》、《毕业设计工作计划》下发至学生并上传至教务处网。若导师和学生见面后根据情况题目需要调整,可由导师申请在此期间进行。任务书和工作计划的工作日期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6月15日。 (之后不得再更改论文题目)

三、指导及答辩

1、在南校区指导毕业设计(论文)的教师,必须保证每周至少与学生见面1次。请老师填写《西电教〔2016〕87号毕设》中附件1,在12月15日把电子版发给我。每次指导要有指导记录(详见《毕业设计手册》中的《毕业设计指导情况登记表》)。指导教师须按照毕业设计(论文)课表规定时间地点指导。《毕业设计指导情况登记表》由学生填写,答辩时提交。

2、2017年4月10日之前,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。学校(学院)继续实施中期检查“预答辩”制度,每组教师不少于3人,并于答辩前3天将答辩时间和地点上发至我邮箱。答辩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,答辩小组给出中期检查意见,并反馈给学生。在答辩结束后第4-6日期间,各答辩组将中期工作汇报(答辩使用材料,如PPT)、中期检查意见等材料发至我邮箱。

4、2017年5月10日学院盲审,学生论文及翻译的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至我邮箱(盲审论文格式及电子版命名见附件《学院盲审要求》)。

5、2017年5月19日,学校公布盲审名单;5月22日,上交盲审论文(纸质版、电子版);5月26日,公布盲审结果。

6、2017年5月28日-6月7日,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验收及答辩,并上报最终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。软硬件验收由答辩小组指定教师在答辩之前完成,并将验收意见提交答辩小组,未通过软硬件验收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。

7、2017年6月20日至25日,教师将所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和外文翻译收齐交教学办公室,每本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诚信声明书、任务书、工作计划、中期检查表、成绩登记表、论文正文,并装订成册,一式一份。答辩组在2017年6月25日前,将论文最终版发至我邮箱。

8、为了加强过程管理,提高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质量,此次毕业设计要求学生在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中按时提交相关文件,并对时间节点和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,评估结果将影响毕业设计最终等级。望指导教师和学生按时完成工作,及时提交相关文件,提高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质量。

附件-学院盲审要求

校外做毕业设计(论文)学生统计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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